见习应届生(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admin 经验 2024-01-30 216 0 [db:tag]

这要看情况,如果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是不用签的;如果拿到毕业证就要签

这里大家要分清楚一个概念,应届毕业生分两种:1、即将要毕业的,但还没拿到毕业证,或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2、拿到毕业证了,但时间不超过一年。

其实你说的见习期,已经是很早以前的说法了,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咱们国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用规章的形式实行见习制度。

后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人事、劳动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虽然没有明文废止见习期制度,但高校毕业生由国家分配工作的制度基本等于消亡了,由计划经济的 “指令分配”变为市场经济的“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企业双向选择建立的劳动关系,受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用人单位无法以见习期制度为由免除法定义务和责任。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凡是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要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开始工作开始一个月内要签书面劳动合同。

为什么我说要分两种情况呢?给大家说个案例就明白了。

赵某是某校大学应届毕业生,后来被某公司看中并聘用,规定了见习期为一年,从2010年3月起到2011年3月结束。2010年7月,赵某顺利拿到了大学本科毕业证,后来就要求公司提高待遇。可是加薪要求被公司拒绝了,赵某工作开始变得消极,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后来核实,决定和赵某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赵某要求公司向自己支付从入职当天到离职当天期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对这种要求非常困惑。

其实这里面有两种劳动关系。首先是赵某没有取得毕业证前,还是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法中合法的劳动者主体,即便在公司工作,双方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这期间公司和赵某完全可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

可是后来赵某顺利取得毕业证了,这时候就有了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公司和赵某的关系也从 “劳务关系”变成了 “劳动关系”,这就适合劳动法了,因为赵某拿到毕业证还是在公司工作的,应该在拿到毕业证那天开始一个月内和赵某签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按照 《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能会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所以说,当应届毕业还没有毕业取得毕业证的时候,他是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此时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不过还是要签三方协议或劳务协议。一旦应届毕业生顺利毕业拿到毕业证了,企业和劳动者是必须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否则,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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